为便于学术交流、进一步推进本刊编辑工作的规范化,在研究和借鉴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稿件格式及注释规定基础上,制订了《国外藏学研究集刊》的引文注释规范,请作者在发送稿件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
1.一律使用新式标点符号,除破折号、省略号占两格外,其它标点均占一格。中文书刊与论文题目均用《》括号。
2.第一次提及帝王年号,须加西元纪年,西元前纪年加“前”字,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西汉五凤二年(前56)。中国年号和古籍卷、叶数,用中文数字表示,如开元十五年、《旧唐书》卷一四八《李吉甫传》、《新疆识略》卷五叶二三正;其他西历和期刊卷、期、页等均用阿拉伯数字。引用敦煌文书,用S.、P.、Ф.、Дx.、千字文、大谷等缩略语加阿拉伯数字形式。
3.首次出现的非中国籍人名、非中文书名需在括号内标明原文,非中国籍人有通用中文名者应以其中文名称谓。非英文人名,应采用其固定的英文拼写方式,如山口瑞凤的拼写为:Yamaguchi Zuiho。英文之外的外文文献,用该文献通行的拼写方式。如日文《东洋史研究》的拼写为Tōyōshikenkyū。非英文文献的出版机构,也要查找其拉丁化的拼写名称。如日本东洋文库的拼写规范是Toyo bunko。
4.本刊引文采用页下脚注形式。注释号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作1、2、3……,其位置标记在标点符号前(引号除外)的右上角。再次征引,用“同上,XX页”、“同注X,XX页”或“同注X,XX文,XX页”格式,不用合并注号方式。
除常见的《旧唐书》、《新唐书》、《册府元龟》等外,引用古籍,应标明著者、版本、卷数、页码;引用专书及新印古籍,应标明著者、章卷数、出版地、出版者及出版年代、页码;引用期刊论文,应标明期刊名、年代卷次、页码;引用西文论著,依西文惯例,书刊名用斜体,论文加引号;以上引用,再次出注时,可以省略版本、出版者、出版年代、期刊名、年代卷次等项。